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博士毕业年限不超过3年,省内博后不能二次进站,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前须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单位同意。
3.申请人自主联系香港或澳门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港澳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港澳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
5.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关于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
6.专业领域:
A.医学医药类(疫苗抗体类、免疫学、中医学、中药学、医学图像分析、生物医学工程等);
B.医疗器械与智能制造类(软件编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智能系统与控制、自动化、机器人、机械制造、半导体封测、半导体陶瓷玻璃等相关专业);
C.生物化学类(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储能材料、电池电容、电化学、有机/无机化学、胶体与界面化学、药物化学、有机合成、植物化学、生物发酵等);
D.电子信息类(光纤传感、电子、光电、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信息与技术、通信技术等);
E.计算科学类(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机器学习、算法设计等)。
7.本项目与人社部引才专项、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等项目不重复申报,入选后也不同时享受省财政对博士后的日常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