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珠海高新区召开《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下称《办法》)发布会。据了解,为推动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在高新区发展壮大,新政将此前高新区推出的“1元租金创业”的政策,扩大至全区已建成的7家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并且受惠对象也进一步扩展,由原来的港澳人士扩展至广东省内博士和博士后(下称“双博”)创新创业群体。
政策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还公布了18家2021年第一批孵化载体及1元创业空间名单并进行授牌,并举行了双博项目入驻珠海高新区“1元创业空间”现场签约仪式。其中,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园区运营总监简瑞作为代表参与2021年度(第一批)珠海高新区众创空间授牌仪式,并获赠牌匾。
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获“珠海高新区众创空间”授牌(左六)
据悉,此次经审批通过的9家签约企业中,由博士和博士后为创始人、核心成员带队的项目,将在“双博基地”生根发芽,迅速成长,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开端。项目主要聚焦五大千亿级产业中的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相关领域及“3+X”特色产业。
《办法》亮点
01
将未认定载体纳入扶持范围,并设三年培育期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和沉淀,珠海高新区目前拥有多种形态的孵化载体蓬勃发展,现有众创空间14个,孵化器12个,加速器1个。
截至2020年底,全区孵化载体内科技型中小企业263家,高新技术企业235家、专精特新企业11家。孵化载体已经成为高新区引育优质科技项目、培育经济新动能的重要抓手。
一个项目的成长壮大,需要经过培育期、孵化期、加速期等,这就对孵化载体有不同的要求。《办法》为促进孵化器、加速器发展,对未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认定但购地项目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建设为孵化器、加速器,或者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的孵化器、加速器,设立三年培育期,纳入高新区孵化载体的扶持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孵化载体提质增效。
02
扩大“1元创业空间”扶持范围和扶持对象
此前,珠海高新区在区内孵化器——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出台“1元创业空间”政策,支持港澳人士来高新区创新创业。这一政策在高新区取得良好成效,吸引了众多项目和人士来高新区发展事业。
此次新政让高新区科技型创业企业不仅能在高新区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广东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珠海)孵化基地享受到房租优惠,而且范围涵盖到高新区已建成的7家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
新政鼓励各类运营单位在高新区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加速器内同条件设立港澳成果转化基地及双博基地等特色园中园,打造“1元创业空间”,加速集聚港澳台和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资源。
经备案的“1元创业空间”,其港澳台或博士博士后入驻企业只需缴纳1元租金(含管理费),就可以享受36个月的优惠期,澳门企业优惠时间可长达60个月。高新区科技孵化业务管理部门对满足条件的运营单位按照其实际免除入驻企业租金及管理费的100%给予运营奖励。
03
增加孵化载体扶持维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为引导孵化载体由招租向招商转变,鼓励孵化载体提高孵化服务水平,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政提出,新增孵化从业人员培训补贴、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贴、引进区外优质企业奖励、培育优质企业奖励。
其中,为鼓励孵化载体引进和培育更多优质企业,每年设立孵化引育奖励资金,对孵化载体当年引进并落户的优质项目,按项目在高新区作出的实质性贡献,当年及次年给予孵化载体运营主体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引育奖励最高500万元;对注册并入驻孵化载体内的企业,入选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库、获评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纳入全市高企百强等,分级分类对孵化载体予以奖励。
04
创新设立登记管理制度,新增区运营评价机制
此次新政对全区孵化载体实行登记制管理,强化孵化载体统筹管理力度,推动孵化载体规范化运营。
孵化载体运营单位通过向科技孵化业务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纳入管理扶持范围,并按要求公布租金价格和水电价格、定期提交报表、参与科技部火炬统计等。
孵化载体每年参与区年度运营评价,获评合格及以上的孵化载体可继续享受区相关政策扶持并可获推荐参与市级及以上各类评价等。
05
简化小微企业房租补贴申报条件
租用高新区内已登记公示的孵化器、加速器内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科技企业,注册地、主营业务、营业收入、成立时间、企业资质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场地租金费用补贴,进一步降低初创企业的经营成本,助力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升科技企业聚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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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自珠海高新区、南方+(黄鹤林)